程朱理学的主张

时间:2024-09-20 00:25:14编辑:小体

理一元论的唯心主义体系,认为理或天理是自然万物和人类社会的根本法则;理一分殊,认为万事万物各有一理,此为分殊。物、人各自之理都源于天理,此为理一;存天理、灭人欲,天理构成人的本质,在人间体现为伦理道德“三纲五常”。“人欲”是超出维持人之生命的欲求和违背礼仪规范的行为,与天理相对立。

程朱理学,是宋明理学的主要派别之一,有时会被简称为理学,与心学相对。是指中国宋朝以后由程颢、程颐、朱熹等人发展出来的儒家流派,认为理是宇宙万物的起源(从不同的角度认识,他有不同的名称,如天、道等),而且他是善的,他将善赋予人便成为本性,将善赋予社会便成为“礼”,而人在世界万物纷扰交错中,很容易迷失自己禀赋自“理”的本性,社会便失去“礼”。他还认为,由于理是宇宙万物的起源,所以万物“之所以然”,必有一个“理”,而通过推究事物的道理(格物),可以达到认识真理的目的(致知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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