婚嫁习俗
三书是古时候娶妻时候奉行六礼必要的文书,也是古代婚姻的一种保证,准确来说相当于现在的结婚证。其中“三书”具体是指聘书、礼书和迎书。“六礼”则包括纳彩、问名、纳吉、纳征、请期、亲迎。
三书
聘书:就是定亲的文书,在古代男女立定婚约的时候,男方家就交给女方家聘书。
礼书:是在过大礼时候需要用到的文书,主要列明过大礼的物品以及数量。
迎书:就是迎娶新娘的文书,在迎娶新娘过门时,男方送给女方的文书。
婚嫁习俗
六礼
纳采:当儿女婚嫁时,由男家家长请媒人向物色好的女家提亲。男家在纳采时,需将大约达三十种有象征吉祥意义的礼物送给女家;女家亦在此时向媒人打听男家的情况。《仪礼·士昏礼》:“昏礼,下达纳采。用雁。”郑玄注:“将欲与彼合婚姻,必先使媒氏,下通其言,女氏许之,乃后使人纳其采择之。”
问名:俗称合八字,即在女方家长接纳提亲后,女家将女儿的年庚八字带返男家,以使男女门当户对和后卜吉凶。西周“六礼”中第二礼。“问名”之礼最早见于《仪礼》中:“婚有六礼,纳采、问名、纳吉、纳征、请期、亲迎。”又曰:“问名:问名者,将归卜其吉凶。”
纳吉(又称过文定):当接收庚帖后,便会将庚帖置于神前或祖先案上请示吉凶,以肯定双方年庚八字没有相冲相克。当得知双方并没有相冲相克之征象后,婚事已初步议定。
纳征(又称过大礼):即男家把聘书和礼书送到女家。《礼记·士昏礼》孔颖达疏:“纳征者,纳聘财也。征,成也。先纳聘财而后婚成。”经此仪礼婚约完全成立。
请期(又称乞日):即男家择定合婚的良辰吉日,并征求女家的同意。
亲迎(或迎亲):在结婚吉日,穿着礼服的新郎会偕同媒人、亲友亲自往女家迎娶新娘。
婚嫁习俗
三书六礼的历史起源
三书六礼的传统婚俗历史悠久,可以追溯至西周。西周时期的“婚姻六礼”,对其后各朝代婚姻的形式产生了重要的影响。
中国古籍《礼记》和《仪礼》都对此有所论述。《礼记》载:“昏礼者,将合二姓之好,上以事宗庙,而下以继后世也,故男子重之,是以昏礼纳采、问名、纳吉、纳征、请期,皆主人筳几于门外,入揖让而升,听命于庙,而拜迎于门外,入揖让而升,听命于庙,所以敬慎重正昏礼也……敬慎重正而后父子有亲,父子有亲而后君臣有正,故曰昏礼者,礼之本也。”另据《仪礼》载:“昏有六礼,纳采、问名、纳吉、纳征、请期、亲迎”。由此可见,这传统婚俗始创于西周时期。一般认为,此婚俗于秦朝已经定下,其后用于汉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