连字符

时间:2024-01-12 12:24:04编辑:小体

1.当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词作形容词一起使用,并表示整体概念,又置于它—所修饰的词前时,应使用连字符连接。

2.有些合成词虽用作表语,依然使用连字符连接。以“self”,“all”和“half”开头的词便属于此例

3.前一个词以“—ly”结尾的合成形容词,不使用连字符。

4.一般而言,合成词用作名词时,不使用连字符连接。但也不尽然,如由hand和water与其他名词构成的合成名词就有。

5.与“in-law”有关的词都用连字符。

6.两个或两个以上带有连字符的词与—个词共同搭配使用,这一共同词不必重复使用,但连字符仍需保留。

7.数词21至99在拼写时要用连字符。当数字或日期表示“从...到...”时,要用连字符。

8.当两个紧密相关的专有名词(或形容词)出现在一起的时,为了避免歧义,可以使用连字符。

9.一些词的前组用连字符连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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