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食堂

时间:2024-02-11 03:00:53编辑:小体

各地时间不同,1961年的《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(修正草案)》。凡是要办食堂的,都办社员的合伙食堂,实行自愿参加、自由结合、自己管理、自负开销和自由退出的原则。 这些食堂,都要单独核算,同生产队的财务分开。生产队对于社员办的食堂,应该给予可能的支持和帮助,但是在经济上不应该有特殊的待遇。

人民公社大食堂是“人民公社化运动”、“大跃进”的产物。在公社化运动中,各村生产队都成立了公共食堂,“吃饭不花钱”的宗旨得到空前发展,很多地方宣布人民公社为全民所有制,并试点“向共产主义过渡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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