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刑法》第二百六十三条:以暴力、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或者死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:
(一)入户抢劫的;
(二)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;
(三)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;
(四)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;
(五)抢劫致人重伤、死亡的;
(六)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;
(七)持枪抢劫的;
(八)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、救灾、救济物资的。
上一篇:一世纪是多少年
下一篇:cl是什么单位
相关文章
皇太极在位多少年
08月22日
中国多少年历史
明朝多少年历史
08月18日
轮奸罪
07月11日
明朝一共多少年
07月06日
赵匡胤在位多少年
07月04日
最新文章
李醯
慕心
靛颏鸟
去哪里旅游好
红军长征史
大谢
热门文章
保定旅游
比格犬好养吗
珠三角是指哪里
北京地铁时间表早晚
钟山在哪里
无印良品是哪个国家的品牌